商会邓会长赴光太集团考察暨开展自然资源部57号文件学习研讨活动
2023年9月24日,商会邓新会长赴商会执行会长单位光太集团考察交流,并对自然资源部日前出台的自然资发〔2023〕57号《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的文件学习研讨。
光太集团董事长王光太等企业领导热情接待了邓会长一行。王董事长向商会邓会长一行来访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集团的党建与生产经营情况。
商会秘书长徐甫专、办公室主任李桂文,光太集团总经理童有惠、秘书长彭玉山一同参加了活动。
会见期间,王董事长就自然资源部2023年4月10日颁布的57号《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第五条,“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在其矿区范围内按照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产生的砂石料,应优先供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提出了矿山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易产生的问题,提出了企业的看法与建议。
自然资源部57号文件出台后,相关矿山企业反应强烈,均认为执行此项规定,将会出现如下问题:一是相关企业当初在取得矿权时,其支付的出让费中已经包括了除主矿种以外的其他矿种(如砂石)的权费,如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处置,已交资源费的剥离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剥离物是在生产过程中逐步产生的,其平台处置的时间和数量难以确定,在运输条件困难地区和剥离物销售无利润地区会导致无人投标,企业又无法自行处置,继而造成剥离物在企业生产场地的大量堆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而且还将造成环境影响。三是剥离物的产生不是快速独立发生,中标方与原矿山企业交叉作业,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四是剥离物处置中标单位为非本矿山的第三方,作业和运输过程中将占用矿山企业投资建设的矿区内道路、场地等基础设施资源,既可能影响中标方作业与运输,又易产生纠纷,加大政府协调工作压力。如发生上述安全、环保、纠纷等问题,责任难以厘清。另主管部门将会对第一责任人的矿山企业处罚,极易造成采矿权人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给采矿权人企业造成损失。
经过讨论,大家认为,为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由此而产生的企业安全、环保等问题,有必要将此问题通过一定的渠道向上级反映。